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政协第三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调整和本人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王国珍、张爱莲、孙雪帆、虞文华、许利萍、楼华龙、来江飞、俞卫平、王连均、陈红华、龚冬青、沈瑞宏、李浩良、黄顺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委员。